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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仁律师

颐海所主任


执业证号:

13702199510643166

专长领域: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破产解散、常年顾问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85018801(办公)

手机:13708986818

邮箱:xirenwang@163.com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山东路46号华宇大厦3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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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王熙仁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民革党员,1985年经市司法局推荐在沧口法律顾问处任兼职律师。曾组建青岛第二律师事务所商务代理部,并担任主任。曾任山东海盾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山东颐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多次获得青岛市优秀法律顾问、青岛市优秀律师、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从事律师工作四十多年中,王熙仁律师承办了数千件案件,内容涉及民事、经济、房地产、海事海商、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刑事辩护、非诉讼业务等方面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最大限度的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其中以下的案例在岛城、全国乃至世界颇具影响力:

为海外大型企业集团新加坡龙置地集团代理的撤销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的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受到了新加坡国会议员的高度评价。

为中外合资企业北京舍宾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代理[SHAPING”注册服务商标跨省侵权案,通过非诉讼调解,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在公安部督办,涉及3000粒摇头丸上万克海洛因的青岛涉毒案件中,在犯罪嫌疑人全部翻供的情况下,努力说服,鼓励其配和司法机关查明案情争取立功表现,最终将被告人从死亡线上挽救回来,不仅有效的保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还有效的配合了司法机关的执法活动,受到了当事人和法官的高度评价。

在青岛引起轰动的某大学生杀人案件中,王熙仁律师担任被告人青岛大学某学生的辩护律师,经过艰苦的调查取证,激烈的庭审质证辩论,将被告人的刑期降到最低,同时王熙仁律师还对该大学生进行耐心的心理咨询与辅导,使其获得了生活的勇气,在青岛各大高校大学生中引起了广泛的影响。

王熙仁律师代理的山东省首例网络贩卖淫秽物品谋利罪案件,面对公众普遍的互联网犯罪,他当庭指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其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引起了省高检、省高院专家的高度重视,省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此案进行了相关报道。

青岛市首例住房公积金案,王熙仁律师作为职工的代理人,运用其深厚的证据学理论知识使其大电梯公司败诉,为职工争取了巨额赔偿,青岛电视台对此进行了采播。
王熙仁律师成功代理的一起房屋继承案,历经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至终局胜诉。为此,青岛电视台以“老人.儿子和房子”为题做了专题报道,零五年新春受到了中央电视台的采访和报道。

王熙仁律师参与聂磊集团黑社会犯罪案在青岛中院审理的32名被告人中,为其核心成员王某某辩护,取得了良好的结果。

不仅如此,在经济领域,王熙仁律师为数十家外资企业和国内外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和诉讼代理人,参与承办了多家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终止及财产清算等法律事务。如为韩国在宇锅炉,韩国中洋玩具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担任台湾东弥陶瓷有限公司,新加坡独资的青岛华山乡村俱乐部,韩国爱必思拉链公司,香港及澳洲等外资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个人荣誉



“和谐颐志,海纳百川”山东颐海律师事务所以专业、规范、高效、诚信为治所方针,打造出一支更高、更强、更好的律师队伍。

1993-1994年优秀法律顾问

1993-1994年优秀法律顾问

1995-1996年优秀法律顾问

1995-1996年优秀法律顾问

1998年度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1998年度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1999年度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1999年度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1999年度特别贡献奖

1999年度特别贡献奖

1999-2000年青岛市优秀律师

1999-2000年青岛市优秀律师

1999-2000年青岛市优秀律师

1999-2000年青岛市优秀律师

1998年度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1998年度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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